福建省福州第十六中學

2020年福州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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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0-11-03 16:02

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

2020年福州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人社局,省、市屬學校(單位)、市管民辦學校: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0年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0〕32號)精神,現就做好2020年福州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及條件

(一)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及教研、電化教育、校外教育機構等從事教育教學和研究工作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在職在崗人員,具備相應教師職務任職條件的,可申報評審相應教師職稱,其任職年限及任職條件計算時間均截止2020年8月31日。

(二)評審條件按照《福建省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標準條件》《福建省幼兒教師水平評價標準條件》執行。堅持把師德師風作為中小學教師評價的第一標準,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征求學生和家長意見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師的職業操守,嚴格實行師德失范行為“零容忍”。

(三)2020年起,省里不再組織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晉升中級教育教學能力水平考試。各地在開展中級職稱業務考核(片段教學)增加教育教學知識問題口頭測試環節,對已通過教育教學能力水平考試且合格證仍在有效期內的教師,在申報中級職稱時可免除教育教學知識測試,確保平穩過渡。

(四)繼續教育要求按照省人社廳《關于認真貫徹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閩人社文〔2015〕338號)規定執行,自2016年1月1日起,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不少于90學時,2016年以前仍按每年累計不少于72學時計算。

(五)為促進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一專多能教師專業發展,允許所教專業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專業不一致的農村和艱苦邊遠地區教師參與職稱評審。

(六)考慮到校外教育機構的工作特點,校外教育機構教師工作量按工作日計算,每年不少于190個工作日,循環教學不作要求。業務考核可結合所從事的工作進行說課講課和面試答辯。福州市校外教育機構教師到農村學校開展流動青少年宮、校本課程等藝術、體育、科技類活動及課程輔導2年以上視為農村任(支)教經歷。

上一次參加評審未獲通過,本次評審又申報的,應有新的教育教學成果。

二、評審辦法

按照福建省人社廳、教育廳《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辦法》(閩人社文〔2016〕142號)執行。學校根據教師崗位空缺數量和工作需要,組織競爭推薦。

三、推薦評審

(一)正高級教師推薦評審

省里下達福州市正高級教師推薦人數18名,凡符合正高級教師任職條件的均可申報,不受名額限制。推薦參評正高級教師人選中,擔任普通中學、中心小學、幼兒園及教研機構行政領導職務(包括校長、副校長、校級黨組織正副職、教研機構正副職)的人選原則上不超過30%。

(二)小學、幼兒園高級教師職稱評審

省里下達福州市小學、幼兒園高級教師評審人數325名,各有關單位推薦名額控制數詳見(附件1)。

(三)中小學、幼兒園其他等級教師職稱評審

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評審應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不再進行崗位結構比例外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資格評審,實現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務聘任和崗位聘用的有機統一。學校應先到所屬教育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辦理核崗手續,崗位空缺情況核定至2020年8月31日止。核定后根據本校教師崗位空缺數量和工作需要組織競爭推薦。省屬學校按原有的空缺崗位推薦辦法執行??h(市)區、市屬學校教師空缺崗位原則上按7:3的比例進行劃分,70%的教師空缺崗位用于已取得相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人員參加競爭推薦,30%的教師空缺崗位用于申請晉升評聘的人員參加競爭推薦。在上述兩個部分競聘(評)人員少于空缺崗位數的情況下,應將空崗調劑使用,但30%部分的空缺崗位最多只能調整出50%,學校應留有專業技術職務晉升空間,以鼓勵優秀青年教師專業成長??h(市)區、市屬學校在空缺崗位調劑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須報市教育局、人社局批準后執行。學校按核崗后的空缺崗位數等額推薦申報晉升人員,中、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應嚴格把關,評審淘汰率原則上應不低于15%。

四、推薦評審程序

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評審工作實行分級管理,省人社廳和教育廳負責組織評審正高級教師職稱,市人社局、教育局負責組織評審高級教師職稱及市屬學校中級教師職稱,市屬學校初級教師職稱由學校組織評審,縣(市)區人社局、教育局負責組織評審所屬學校中級、初級教師職稱。民辦學校教師、編外合同教師由人事代理機構按以上職稱評審管理權限,向學校所在地教育局申報。探索在省級示范性高中建設學校實行中級職稱自主評價、自主評聘試點改革。

(一)學校應將專業技術職務崗位數及任職標準條件、評審辦法等文件向教師公開,組織教師申報。

(二)申報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表格,并提供相應的材料,填寫內容應與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對偽造學歷、資歷、論文著作、科研成果、獲獎證書、工作量等弄虛作假行為,一律取消參評資格,已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予以撤銷,已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予以解聘;自查實之日起,兩年內不得申報。對情節特別嚴重者,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三)學校(單位)要認真核實教師申報材料,將申報材料在學校內公示,在《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務申報表》公示情況欄中注明“經公示(公示日期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實,符合××職稱申報條件,同意推薦”,同時將申報材料按隸屬關系分別送福州市教育局、縣(市)區教育局。

(四)各縣(市)區教育局、學校負責對所屬學校申報人員的師德、履職表現、教育教學工作業績等情況進行考核,縣(市)區屬學校申報省評、市評的推薦人選經當地人社局審核同意后報送福州市教育局。省、市屬學校負責對本單位申報人員進行考核,推薦人選報送福州市教育局。

(五)福州市教育局組織專家評委對高級教師職稱推薦人選進行業務能力考核及申報材料審核評議,福州市職改辦對考核、評議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正高級教師推薦人選經專家評委審核評議后,按省里下達的推薦人數等額擇優推薦,經福州市職改辦審核后,報送省教育廳職改辦。

五、工作要求

(一)職稱評審涉及教師切身利益,各縣(市)區、省、市屬學校應認真學習,掌握我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政策、內容和要求,抓緊時間、合理安排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推薦評審工作。進一步完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回避制度,建立投訴機制,打通教師維權渠道。嚴厲查處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學校領導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本人或他人評定職稱謀取利益。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日??己撕推负蠊芾?,通過崗位聘用、崗位考核、競爭上崗、解聘辭聘,建立退出機制,實現能上能下。

(二)申報人員應將提供的公開發表的論文進行網上檢索,登陸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站(http://www.sapprft.gov.cn/)確認提供的刊物是否為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批準發行,并按《中國圖書館分類法》標準確認是否為本專業、本學科論文。發表在非法刊物或在相應期刊上檢索不到的文章不能作為論文成果。正高級教師申報人員應提供核心期刊刊物索引。學校應對刊物檢索情況進行認真核實,并在申報人員提供的國家新聞出版署期刊查詢頁及電子期刊下載頁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

(三)按照省里有關規定,職稱評審不再收費。

六、材料要求及時間安排

(一)材料要求

各縣(市)區教育局和有關學校要認真做好教師報送材料的指導和審核工作。申報人員應按“申報人員送審材料清單”(附件19、20)要求提供有效、完整的申報材料,并將報送材料分類整理成冊、做好目錄、編好頁碼按要求裝袋。

福州市教育局職改辦將對高級教師申報材料按照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申報人員評審材料目錄”(附件18)進行初審,對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申報人員,將需補正的內容一次性告知其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和省、市屬有關學校。初審結果不作為評審最終通過的依據。

(二)時間安排

1.2020年11月5日-6日,將正高級教師推薦人選的申報材料報送至福州市教育局人事處(地址:福州市倉山區南江濱西大道193號2號樓1229室,下同)。

2.2020年11月23日-25日,將小學、幼兒園高級教師申報材料報送至福州市教育局人事處。

3.2020年12月28日-29日,將中學高級教師、市屬學校中級教師申報材料報送至福州市教育局人事處。

4.縣(市)區評審的中級職稱收件時間由各縣(市)區安排,縣(市)區應于2020年10月底前將評審計劃和崗位空缺情況一覽表送到福州市職改辦備案。

逾期未報送材料的視為放棄本年度職稱申報資格??h(市)區教育局、學校在報送材料的同時須提交對應的《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申報人員匯總表》(附件13)、《福州市中小學、幼兒園高級教師職稱申報人員花名冊》(附件14)、《福州市中小學、幼兒園一級教師職稱申報人員花名冊》(附件15)、《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基本情況摘要》(附件16),并附表格電子版和1張2寸證件照。

(三)業務考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本通知中有關附件表格可登錄福州市教育局網站(http://jyj.fuzhou.gov.cn/),從“通知公告”欄目中的通知文件中下載。

附件:1.小學、幼兒園高級教師推薦名額控制數

2.縣(市)區及省、市屬學校中、高級崗位空缺情況一覽表

3.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務申報表

4.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5.福建省中小學教師晉升職務評審簡明表

6.福建省幼兒園教師晉升職務評審簡明表

7.申報人員誠信、師德承諾書

8.承擔教學工作量證明

9.擔任班主任工作證明

10.學生課堂滿意率證明

11.任現職期學科循環教學證明

12.福州市鄉村教師證明

13.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申報人員匯總表

14.福州市中小學幼兒園高級教師職稱申報人員花名冊

15.福州市中小學幼兒園一級教師職稱申報人員花名冊

16.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基本情況摘要

17.福建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農村或薄弱校任(支)教情況登記表

18. 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申報人員評審材料目錄(作為材料袋封面使用)

19.申報人員送審材料清單(學校提交部分)

20.申報人員送審材料清單(個人提交部分)

21.福建省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標準條件

22.福建省幼兒教師水平評價標準條件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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